从2009年1月1日起,东莞将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4日,东莞市副市长李小梅在东莞市清理畜禽养殖业污染工作会议上透露了这一信息。此举在当地引发热议。
据透露,1-10月份,东莞全市生猪存栏量达75万头以上。东莞市市长李毓全称,东莞仅现有75万头生猪带来的污染排放量,就相当于450万人口的污染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达到1.8万吨/年,若要有效削减,相当于要新建一座日处理13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才能有效净化处理。“75万头生猪每日造成130多万吨的污水,按照现在每吨8毛的污水处理费计算,一天需要105万污水处理费,一年就是4.1亿元,平均下来,每头生猪需要547元。但现在一头猪纯赚547元也不容易。”
李毓全认为,从生产发展来看,养猪并不划算。东莞市环保局局长袁绍东表示,“规定是根据东莞的实际情况提出的,工厂多、外来人口多加上养殖场多,造成非常大的污染,东莞不能再承受额外的污染量了。”袁表示,现在东莞的养殖户都没有能力处理污水,“挣的是环境的钱”。会议透露,在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底止,仍有不符合暂缓清理条件的养猪场,或者从2009年1月1日开始,仍有养猪场的镇街,实行停止审批新建水污染建设项目。
市民声音:
市民张小姐表示,其对禁养生猪举双手赞同。现有很多养殖户使用潲水喂养,而且都在不易引人注意的偏僻地养殖,试图逃避动物防疫监督,造成严重的动物疫情,同时对食品安全造成隐患。另外,很多养殖户把养猪的污水直接排进河里,对河流污染太大了。“现在运河变得又黑又臭,肯定有养殖场排放的污水。”
市民林小姐则认为,一个地方政府,禁止一个合法行业的存在,在法理上是站不住脚的。污染原因根本不是禁止的理由。如果这个理由可以成立,那么禁止养鸡业是成立的,禁止餐饮业也同样成立,进而,我们怕是要禁止东莞养人,因为他们造成的污染恐怕是最严重的呢。
专家质疑:
有关专家表示,控制污染固然非常重要,但即使从抓主要问题的角度去观察,控制污染也首先要确定一个城市的主要污染源。
从官方说法上看,从2009年1月1日开始,仍有养猪场的镇街,实行停止审批新建水污染建设项目,以控制该镇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待该镇街完成养猪场清理任务后方解除限批。也就是说,养猪业甚至到了和一个镇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紧密相关的地步。
或许,对这一个专业养猪镇来说有可能如此,但对于一个以制造业为主的城市来说,养猪业究竟在GDP中占多大的比重,养猪业所造成的污染究竟在城市污染总量中占多大的比重,这是个需要明确的问题。
同时,我们还需要把治理养猪业的污染力度,同治理企业污染的力度进行比较,才能确定当地政府这种行为的合理性。换句话说,从治污的角度看,养猪业存在污染当然要治理;但从治理的策略合理上分析,如果养猪业并非当地城市污染的主要来源,那么如此大张旗鼓的治理行动,不仅有舍本逐末的倾向,甚至会给人以牺牲农业保证工业发展的嫌疑。
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琳称,如果东莞的养殖户触犯了相关的环保条例,政府可以依法处罚。现在东莞决定全市范围一律不能养猪,如果没有相关的法规支持,这种‘一刀切’是不合适的,是政府偷懒的办法。《南方都市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