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次活动是中国乡镇企业协会换届以后一次较大的活动,农业部领导十分重视。希望各省市区乡镇企业协会认真组织,做好初选和推荐的各项工作,确保评选命名工作顺利进行。在推荐过程中,有什么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中国乡镇企业协会秘书处联系。
2.推荐推进新农村建设百强示范企业和兴村富民百佳领军人物时,要发扬民主,严格把关,按照评选条件优中选优,广泛征求、听取所在乡(镇)、村受益群众的意见。报送的材料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3.在报送《推进新农村建设百强示范企业》及《兴村富民百佳领军人物》推荐材料时,同时将企业和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企业的发展经历、个人创业经历、建设新农村的经验材料一并报送。另请参选企业提供一套两张介绍企业近况影像光盘,供评审小组更全面、更清楚了解参选企业情况;提供两张不同内容的宣传图片,供图片展览时专用;提供一张领军人物候选人数码证件照,供办理证书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