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发展天地更广阔
我国乡镇企业正在发生三大积极变化,而这些变化使乡镇企业日益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
仅仅在2005年,乡镇企业增加值就已突破4.6万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12万亿元,上缴国家税金4200亿元。而且乡镇企业的就业职工超过了1.4亿人,农民人均从乡镇企业获得工资性收入1100元。
农业部副部长危朝安在公布乡镇企业局的这一统计数字时说,近10年来,乡镇企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需求,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出现了三个阶段性重大变化。
一是乡镇企业所有制发生了重大变化。产权制度的改革使乡镇企业焕发了新的活力。
二是乡镇企业的布局发生了重大变化。通过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30%以上的企业已经由分散在乡村转变为向产业集中区和小城镇集聚。这种调整改变了过去“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格局。
三是乡镇企业的政策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危朝安表示,这些年来,乡镇企业和乡镇企业家在自身的变化中积极探索改变农村面貌、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产生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形式,包括:
村企合作互动型。“村企互动”使企业与村之间变成了紧密的利益联接关系,每个农民都是企业的股东,为企业创造了有利的成长空间,同时也为反哺农业打下了群众基础。
龙头企业带动型。主要是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通过延伸产业链条,建设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使周围农民围绕企业要求进行标准化农业生产,实现企业和农户的“双赢”。
企业直接回报型。就是乡镇企业在自身发展壮大以后,直接反哺农村、回报农民,在周边农村投资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使农民直接受益。
人力吸纳服务型。通过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吸纳了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不仅直接增加了农户农业以外的收入,而且通过加强职工的岗位技能培训,培育了一代新型农民。
村企合一型。一些地方根据本地的实际,保留了村级集体经济模式,实行村企合一,形成了企业、集体有序和谐的发展环境。(记者瞿长福)